朗读
各组团、余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关于建立“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24日
关于建立“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民主民生”战略,进一步提升“市民之家”的服务能力,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根据市委办[2009]34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我区建立“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民之家”为平台,以“民主民生”战略为主旨,建立和完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发挥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诉求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市民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全面推动“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的展开。
二、重要意义
1.建立市民代表工作机制,是深化“市民之家”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民之家”作为全区面向市民服务的最大窗口部门,是政府和市民有效沟通的基层平台。建立“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强政府和市民的互动,有利于发挥广大市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真正体现“市民之家”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
2.建立市民代表工作机制,是实施“民主民生”战略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只有坚持民主决策,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引导基层民主,才能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社会民主,从而进一步完善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
3.建立市民代表工作机制,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要关注民生、促进民生。建立“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机制,组织市民代表参加议事议政活动,有利于充分表达民众意愿,增进相互理解,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区委、区政府建立“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市民代表工作的展开,由区委副书记戚建国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沈昱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团区委及各镇(街道)等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市民之家”市民代表相关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制订市民代表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市民代表议事议政的日常工作机制;
2.负责市民代表的日常联系和服务工作,做好市民代表与区党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3.负责采集市民代表相关信息,根据行业领域、地域范围、年龄层次等不同的特征对市民代表进行分类,建立市民代表数据库;
4.负责组织市民代表参加有关会议、考察、座谈、研讨等活动,做好市民代表各项活动的追踪和宣传报导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党委、政府或各有关单位;
6.对市民代表议事议政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对做出特别贡献的市民代表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具体内容
(一)市民代表的选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市民代表应关心政府工作,热心社会事务,自愿参与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具有公共精神,热爱公共事业,维护公共利益;具有奉献精神,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善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2.具有较强的议事议政能力。市民代表应具备议事议政的身体条件,能够参加调研、座谈、研讨等各类活动;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能立足大局、全面看待问题,正确表达合理诉求和愿望。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市民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应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市民代表应来自政府各部门、党群机关、镇(街道)和社区,以及其他各个领域、各个行业。
(二)市民代表的产生方式
1.公开征选一批。通过余杭政府门户网—“余杭议事厅”栏目、城乡导报、“市民之家”网站等平台,公开征选一批热心市民代表。
2.组织推荐一批。由各机关党委、镇(街道)、社区推荐一批近年来在本单位,在各行业、各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具有公共精神、有参与公共事务意愿且受到群众认可的先进人物和优秀代表。
(三)市民代表的活动形式
1.参加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组织的涉及民生热点和人民群众利益调整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2.对区委、区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意见、重大举措进行意见征询,收集市民意见,反馈市民建议。
3.参加“余杭议事厅”、“市民之家”等互动平台的相关活动。
4.参加对区级单位年度综合考评的社会意见评价,参加对区级有关单位的行风监督、“公述民评”等活动。
5.协同区效能办对党政机关干部的效能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6.参加其他的社会性、公共性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区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要充分认识建立“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机制是深化市民之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民主民生”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要大力关心和支持市民代表开展工作,解决好推行市民代表工作机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级政府部门平台、电视、报刊杂志等载体,广泛宣传市民代表工作机制的功能和作用,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和接受这一新生事物,不断扩大市民代表工作机制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活动中去,努力为市民代表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区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特别是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团区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安排和落实市民代表参加的各项活动,并做好梳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各项工作制度,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市民代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