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正文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高污染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高污染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杭州市余杭区高污染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

 

  为改善我区空气质量,确保完成我区“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减排任务,根据《关于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杭大气〔2013〕1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环发〔2011〕3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意义

  机动车特别是高污染柴油车排气已成为大气污染和大气灰霾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区有高污染柴油车5100辆左右,年排放氮氧化物700多吨。提前淘汰高污染柴油车,可减少我区机动车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有利于我区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同时也有利于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补助原则

  (一)分类引导,适当补助。鼓励高污染柴油车提前淘汰,根据提前淘汰车辆的车型及使用年限给予适当补助。如国家出台有关补助政策,车辆所有人可同时享受国家和我区的补助政策。

  (二)鼓励报废,促进更新。鼓励高污染柴油车辆就地

  报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鼓励更新购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

  (三)分期补助,有序淘汰。对注册登记年份不同的车分期截止淘汰补助期限,推动高污染柴油车辆有序淘汰。

  三、补助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的高污染柴油车,淘汰时可以享受政府补助:

  (一)在我区注册登记的车辆;

  (二)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的车辆;

  (三)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的车辆;

  (四)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五)符合(一)、(二)、(三)项条件转出浙江省行政区域的车辆。

  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高污染柴油车辆转移或变更至本细则补助对象第(二)项规定的所有人,否则不予补助。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应带头实施高污染柴油车辆淘汰,其淘汰车辆不实行补助。

  四、补助标准

 

  根据《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标准为:

  单位:(元)

  

  登记注册日期

  标准 车辆类型

  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05年1月1日

  及以后

  大型客车

  24500

  28000

  中型客车

  19000

  21700

  小型客车

  14000

  16000

  微型客车

  7000

  8500

  重型货车

  21000

  24500

  中型货车

  15500

  18000

  轻型货车

  8500

  10500

  微型货车

  3500

  5000

  补助截止日期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五、补助期限

  对提前淘汰的车辆,按照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分年度给予补助:

  2004年注册登记的车辆补助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

  2005年及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补助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前。

  逾期不再补助,同时对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前淘汰的车辆也不予补助。具体淘汰日期,报废车辆以《报废回收证明》日期为准;转出本省的车辆以车辆注销登记日期为准。

  六、补助资金发放程序

  (一)补助申请

  1.淘汰车辆

  提前淘汰(报废)的高污染柴油车,须经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车辆所有人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以及《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开户银行储蓄账户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机动车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全权委托书及全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送交到高污染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联合服务窗口(在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辆管理所内),并领取、填写《杭州市余杭区高污染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

  2.转出车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285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