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区物价局拟订的《余杭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余杭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二)重大事件(Ⅱ级)
(三)一般事件(Ⅲ级)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1.区领导小组组成
2.区领导小组职责
3.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二)日常管理机构
1.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四、监测和预警
(一)价格监测
(二)信息报告
(三)预警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原则
(二)先期处置
(三)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2.重大事件(Ⅱ级)
3.一般事件(Ⅲ级)
(四)未发生事件地区的应急处置
(五)信息发布
(六)应急终止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二)物资保障
(三)经费保障
(四)交通和通信保障
(五)执法保障
七、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二)责任与奖惩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二)预案制定
(三)解释部门
(四)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规范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协调各方力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带来的危害,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监管职能,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安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和《余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引发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对经济秩序、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由“杭州市余杭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镇(街)实行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物价局。
2.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科技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市场价格异常上涨造成的危害。
3.协调各方,综合调控。在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工作中,要针对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舆论手段,统筹采取保障供给、严格监管、正确导向等方面的措施,统一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动作,合理调配社会资源。
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和价格紧急措施期间,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并依法严厉打击典型的价格违法行为。
二、事件分级
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涉及范围,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一般事件(Ⅲ级)三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全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造成粮食供应短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状况,以及其他超过区政府处置能力和需要按照上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2.在区内呈多发态势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供应短缺。
3.省、市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1.在全区较大范围出现粮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状况。
2.在2个以上镇(街)发生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供应短缺。
(三)一般事件(Ⅲ级)
1.在全区局部范围内或单个镇(街)出现粮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状况。
2.在单个镇(街)的部分区域发生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供应短缺。或周边县(市、区)出现情况后波及我区,出现苗头性情况。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依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应急处置需要,成立杭州市余杭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1.区领导小组的组成
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必要时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物价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物价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镇长(主任)组成。
2.区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预案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分析判断形势,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等级,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并组织实施;决定事件的应对措施,统一协调、指挥各方力量,迅速实施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向区政府和省、市物价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或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3.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物价局:负责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开展价格监测,及时报告价格异常上涨情况;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提出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储备商品平抑市场价格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建议;受理价格异常上涨举报,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
(2)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储备物资保障支援、协调生活必需品应急生产,负责物资储备和储藏物资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计划的制订。
(3)区经信局: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安排、督促并落实任务。
(4)区公安分局:收集、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置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依法严厉打击散布谣言、哄抢物资、制假售劣、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5)区财政局:按照《余杭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的有关规定,提供经费保障。
(6)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集中开展对经营者利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进行不正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吊销违法经营者的营业执照。
(7)区商务局:牵头协调有关重要商品的市场安排和调控,掌握并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积极协调有关单位组织货源,快速调运,确保市场稳定。
(8)区粮食局:根据《余杭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启动粮食应急响应程序,做好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9)区统计局:负责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的专项统计分析,为区领导小组分析判断总体价格形势提供决策依据。
(10)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1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商品物资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商品物资运输畅通。
(12)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第一时间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情况,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安排、落实相关紧缺商品应急生产和供应任务,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市场秩序等工作。
区领导小组可根据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决定增加其他区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另行明确。
(二)日常管理机构
1.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物价局,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物价局局长担任。每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联系工作、沟通情况、传递信息等具体事项。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本预案的研究拟定和管理工作;密切注视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提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和应对措施建议,供区领导小组决策参考;负责传达贯彻区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督查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情况;负责联系区领导小组内部的相关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完成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测和预警
(一)价格监测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