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浙府法发〔2013〕30号)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余杭区财政局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19年6月14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余杭区财政局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余杭区财政局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余杭区政府基建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余财基[2008]121号 |
2 | 关于余杭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 余财建〔2011〕24号 |
3 | 关于印发《余杭区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 余财综〔2011〕360号 |
4 | 关于调整征地参保安置资金收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余财综[2013]7号 |
5 | 关于明确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的通知 | 余财采[2013]7号 |
6 | 关于进一步明确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 余财会[201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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