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电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核定电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的要求,你中心开展电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电工作业人员培训按大纲的课时安排,每期148课时,培训费为每人每期760元,(含实习,资料费)请严格按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培训课时减少收费标准也相应减少。
以上收费从培训之日起执行,收费使用财政规定的票据,接文后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财政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安监局、物价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