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价[2008]18号
关于统计从业资格人员考前培训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市统计局:
你局《关于要求认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参照金华市培训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每期30课时,每人每期培训费为210元。(含资料等费用)如培训时间减少,收费标准相应减少。
以上收费从培训之日起执行。收费统一使用财政规定的收费票据,接文后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财政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物价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