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1〕94号
关于永康市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永康市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1〕7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西溪镇上塘头村经永政办发〔2010〕97号文下达的2010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用地内新建西溪镇文化活动中心用房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119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53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5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市财政900万元,自筹600万元。
三、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7月22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