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1〕92号
关于溪心区块金龙路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溪心区块金龙路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1〕7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溪心区块D、E区块,高川花苑以南,北起溪心十号路,南至桩号+327.219m,新建金龙路延伸道路等。
二、道路长328米、宽24米,总用地7872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465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可研暨初步设计方案送审。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7月1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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