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价〔2012〕31号
关于核定二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市第二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由于办校条件改善,特别是学生住宿设施投入,住宿条件完善。根据永康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规范学校住宿收费的通知》规定,并对你校现行住宿条件和设施情况实地查勘,已符合中高档公寓住宿要求。经研究同意你校从2012年秋季入学起,按每间五人住宿,收费按每生每学期390元标准执行。请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接文后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