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价〔2012〕30号
关于调整大司巷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市大司巷幼儿园:
你园《关于要求调整保育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由于近年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增加办园投入及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使幼儿园办园成本提高。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经对你园上报的成本资料审核。同意从今年秋季入园起,按以下标准执行:保育费每人每月300元,杂费仍按每人每学期80元。
请你园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幼儿园代办的收费项目应征得家长同意,坚持自愿原则。接文后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教育局、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