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永 康 市 财 政 局 文件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永残联[2010]35号
———————————————————————————
关于印发《永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暂行办
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引导和扶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推进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的创建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浙江省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浙残联教就【2010】36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市财社【2010】62号)和《永康市委、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委【2009】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永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永康市财政局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八月十六日
抄送: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残联,市委办、市府办。
永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残疾人作为特殊的困难群体,其就业创业面临诸多困难,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是改善广大残疾人生活状况、推动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引导和扶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推进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户籍为永康市,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第二章 帮扶范围、对象
第三条 永康市各镇街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