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工程线各单位,干线办,联网办,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办: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与完善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11]58号)、《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康市2011年深化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安委[2011]3号),特制定《永康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永康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及意义 安全生产规范化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它的作用在于促进管理及作业人员有计划、有目的、规范性地开展工作,通过规范的管理,达到规范生产的目的,从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全力提高交通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形成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参与规范化建设的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①永康市交通工程公司;②永康市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③永康市顺达养护公司,④永康市境内在建工程项目部。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又属于重点部门(行业)的企业,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一律强制进行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监理单位:①永康市明正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②永康市境内在建工程监理办。 建设管理单位:①永康市公路管理段;②永康市干线公路建设办公室;③永康市联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华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