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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冬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确保我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提高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上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局批准建设的水利工程。
二、检查组织:
成立冬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组,李辉同志任组长,李红霞、徐顺三同志任副组长。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网络的建立、落实情况;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落实;危险源挂牌警示情况;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落实情况。员工三级教育落实情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4、台账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台账的建立及规范程度,督促各单位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持续性,安全生产台帐应长期保存备查。
四、检查时间和方法:
从2011年11月22日起至12月22日。11月22日至11月28日为自查阶段,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组织自查、整改。3月29日至12月22日为抽查阶段,检查组对所有在建工程排出检查计划及日程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待查单位。各在建工程有关人员应全程配合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五、隐患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按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经费,并及时反馈整改信息。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金华市水利渔业局,永康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