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181号
关于永康市舟山镇卫生院综合楼
辅助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舟山镇卫生院:
你院要求审批综合楼辅助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精神,拟在现永康市舟山镇卫生院内进行综合楼辅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不锈钢栏杆与污水管道、路面硬化、绿化、大门口改造、围墙等工程建设。
二、硬化总面积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6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卫生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0月22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