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浙卫发〔2008〕101号及金卫〔2008〕3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卫生部关于做好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市奥运会期间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职责和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程连户 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兴周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邵日新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建超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童跃峰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朱永红 市卫生局办公室负责人
胡培基 市卫生局规财科科长
池彩荷 市卫生局防保科科长
应新显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我市奥运会期间医疗卫生保障的协调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为临时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性事务,奥运会和残奥会结束后,领导小组工作自动终止。领导小组下设卫生监督组、传染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应急协调组、物资保障组、安全生产管理组。传染病防控组、应急协调组及卫生监督组由防保科牵头,医疗救治组由医政科牵头,物资保障组及安全生产管理组由规财科牵头,其他科室和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大力协助配合。
三、各工作小组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奥运会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报告等。
(二)卫生监督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会相关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会相关的医疗救治工作。
(四)传染病防控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会相关的传染病防治和生物安全工作。
(五)应急协调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会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物资保障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会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物资和经费的保障。
(七)安全生产管理组职责: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及本单位奥运会相关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
四、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相关信息、传染病疫情依据现有的有关规定执行,与奥运会有关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一)事件报告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
(二)报告事件界定
报告事件即为我市发生的与奥运会外籍(地区)运动员、游客有关的传染病疫情、各类中毒事故和人员伤病事件。
(三)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责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