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关于永康市2008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委办〔2008〕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有关单位立即对照实施意见中的治理内容进行自查、整改。
二、市局会同卫生监督所将就治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
附件:关于永康市2008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永康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