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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气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第一条 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保密法》和保密原则,保守国家秘密。为了更好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局除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的信息外,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制度规定的保密范畴。 第三条 本局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后,要立即标明密级的会议文件交办公室文书处理,不可擅自留存、复制,不得传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80264.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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