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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必须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社会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依照《条例》的规定,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公开形式是否便捷有效,是否方便公众获取;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公开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否规范健全并落实到位;公开效果是否得到基层和公众的认可,是否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80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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