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197号
关于永康市溪心居住区综合服务用房
(菜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江南街道溪心经济合作社:
你社要求审批永康市溪心居住区综合服务用房(菜场)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1〕19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市金胜路以东、溪心8号路以北、溪心安置地块以西的规划用地内新建永康市溪心居住区综合服务用房(菜场)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22085平方米,建筑占地约74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1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24063平方米,地下建筑19100平方米;地上一至三层为菜市场,四层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地下一至三层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项目估算总投资18072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江
南街道办事处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1月6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