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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0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活动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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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0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永康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委[2009]14号)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意见(试行)》(永政[2010]5号)文件精神,为激励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称见习基地)建设,创办一批管理规范,条件优良的就业见习基地,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10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经组织人事部门挂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评选出2010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3家。

二、评选程序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材料报送

申报参选优秀见习基地的单位均应于0630日前整理相关材料:1)见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2)见习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汇编;(3)下一年度见习岗位、见习计划(方案)、总结;(4)见习基地兼职指导老师情况一览表(应包括姓名、职务或职称、学历等),以及见习指导老师聘书复印件;(5)上一年度单位就业见习工作情况总结;(6)上一年度见习基地接受见习生情况综述材料(见习生学历、专业、安排岗位、见习后去向)。上述材料打印稿和电子稿报送至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华丰中路19号,联系人:金鑫超,电话:87172692

2、组织评审

市人才办和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材料初审,并组织考核小组赴各见习基地实地考察,具体评选标准详见《永康市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评选指标表》(附件1),考核小组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填写《永康市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评选结果表》(附件2),提出3家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3、报批和公示

评审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永康市2010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三、奖励

公示结束无异后,授予“永康市2010年度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并给予每家优秀见习基地奖励人民币2万元,从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附件:1、永康市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评选指标表

2、永康市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评选结果表

 

永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永康市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评选指标表

见习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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