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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0年度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活动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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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0年度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

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永康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委[2009]14号)和《关于加强我市人才中介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永人劳[2009]27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民营人才中介机构的建设,创办一批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为我市人才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10年度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经人事部门审批许可,并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满一年以上的民营人才中介机构,评选出2010年度优秀民营人才中介3

二、评选程序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材料报送

所有参评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均应在0630日前整理相关材料:(1)《永康市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申请表》(附件1);(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3)年度经营报告(含当年度经营状况、服务企业和求职者情况、奖惩和企业建设情况);(4)下一年度经营计划(计划开展新业务情况);(5)相关活动照片、视频资料。上述材料打印稿和电子稿报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华丰中路19号,联系人:金鑫超,电话:87172692

2、组织评审

市人才办和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材料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核小组赴各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实地考察。具体评选标准详见《永康市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考核评分表》(附件1),考核小组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填写《永康市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考评结果表》(附件2),提出3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名单。

3、报批和公示

评审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永康市2010年度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三、奖励

公示结束无异后,授予“永康市2010年度优秀民营人才中介”称号,并给予每家优秀民营人才中介奖励人民币5000元,从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附件:1.永康市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考核评分表

      2.永康市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考评结果表

 

永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永康市优秀民营人才中介机构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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