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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公企业高层次人才统计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城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各类高层次人才情况,进一步加大培养和服务保障力度,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将对全市各类高层次人才进行统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登记的对象
此次统计登记的对象为我市非公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有:
1、国家级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入选人选;
2、省部级重点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或条件相当的高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地级市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或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4、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前二位完成人、地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5、规模以上“两新”组织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6、高技能人才和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在研发或生产岗位上具有技师以上资格的优秀技能人才。
二、登记程序及要求
1、各镇街区务必认真做好此次人才统计登记工作,全面发动辖区企业,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汇总填写《永康市非公企业高层次人才汇总登记表》(附件1),并要求1-3类人员填写《永康市高层次人才情况登记表》(附件2)。各镇街区7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人事劳动局人才交流中心(华丰中路19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nxin22172@126.com。联系电话:0579-87172692联系人:金鑫超;人才办联系电话:87101495;
2、人才交流中心要及时的将上报材料认真整理,建立人才登记库,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颁发《永康市人才引进证明书》;
3、登记库将作为兑现人才先行战略政策奖励的依据之一。
附件1:永康市非公企业高层次人才汇总登记表
附件2: 永康市高层次人才情况登记表
永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