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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旅[2013]3号
关于印发《永康市旅游行业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永政办[2013]7号《关于印发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我市旅游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永康市旅游行业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1月16日
抄送:金华市旅游局、市府办、市安委办、市消安委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3年1月16日印发
永康市旅游行业
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和春节、元宵节、各级“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根据省、金华市关于“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永康市政府《关于印发永康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开展旅游行业 “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期、重特大火灾易发期,加之春节、元宵(简称“两节”)等传统节日将至,各级“两会”相继召开,做好消防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主要目的是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冬春季节、“两节”、 “两会”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旅游行业消防工作平稳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特成立由局长胡高进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行业管理科,主要负责制订行动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督促和通报各旅游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汇总行业活动信息等。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星级饭店、旅行社的督查指导,规划发展科具体负责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的督查指导。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20日前)
市旅游局制定消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确定具体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落实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1月20日至3月20日)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安全隐患、安全工作状况展开自我排查,排查记录要备案。对在管理、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人,进行彻底整改,并形成整改记录,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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