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2013]2号
关于同意设立“永康市新世界旅行社
有限公司”的审核报告
金华市旅游局:
现有夏姿婷、金丽珍、应娅、王霞(各占投资比例25%)申请设立“永康市新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我局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按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就设立申请书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章程、注册验资证明材料、经营场所的证明、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进行了审核,并实地察看了营业设施、设备的到位情况,申请人已符合旅行社设立所要求的相关条件。请金华市旅游局给予审批。
特此报告
2013年1月16日
抄送:市府办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3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