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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旅[2012]36号
关于组建公务导游队伍的通知
各旅行社、相关景区:
根据金华市旅游局《关于组建金华市公务导游队伍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导游队伍组建宗旨
通过组建公务导游队伍,培养一批优秀导游服务人才,全面提高城市接待水平,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为打造宜居宜游的目的地城市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务导游选拔
1、选拔范围:根据金华市旅游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由各旅行社、景区依据条件推荐,我局综合考核后,向金华市旅游局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导游,三星以上的旅行社培养3至4名优秀导游,培养的公务导游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2、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五官端正,大专以上学历,发音柔美,口齿清晰,热爱本职,有奉献精神,(详细标准附后)
三、公务导游的管理
1、公务导游是从我市旅游企业中选拔出来的优秀导游(讲解员),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2、各部门、社会团队等需要使用公务导游时,向旅游局提出申请,并提前一周提供专用导游词。
3、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半个月,保证服务质量。金华市旅游局与县(市、区)旅游局联合每年底对公务导游进行集中考核,在稳定公务导游队伍的同时确保公务导游队伍的能力与素养。
四、经费安排
培养公务导游(讲解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经费保障,按照金华市旅游局明确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各企业的选拔推荐名单8月30日前报我局行业管理科,经旅游局审核选拔后,上报金华市旅游局统一核定。
2、组建公务导游队伍工作是今年省旅游局在金华市旅游局开展的一项试点工作,各企业高度重视,要以组建公务导游队伍为载体,以选拔培训一批优秀导游(讲解员)为抓手,切实推进导游队伍建设。
附件:1、金华市公务导游(讲解员)选拔标准
2、金华市公务导游推荐表
二0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