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2012]37号
关于组织旅游企业参加现场救护培训的
通 知
各旅游企业: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转发市红十字会等17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现场救护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旅游企业参加现场救护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旅行社: 凡旅行社导游,均列入此次培训范围(未参加此次培训获得合格证书的导游,明年导游年审将受到限制)。
2、星级饭店: 保安、前厅、客房等部门的管理人员(二星级不少于3名、三星级不少于6名、四星级不少于10名)。
3、旅游景区 景区讲解员或管理人员。
二、培训形式
此次培训由永康市红十字会具体实施。参加培训人员需经过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由于培训人数受限,因此各企业需分两批进行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两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报名
旅游企业应及时安排、挑选合适人选参加培训。一旦确定,就需在规定的培训期间,保证其按时参加培训(培训人员事先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彩照2张)。
各旅游企业须在8月21日前将报名表(附后)送回或传真至旅游局。传真号码:87127709
附: 永康市旅游企业现场救护培训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抄送:市府办、金华市旅游局
永康市旅游企业现场救护培训报名表(第一批)
企业名称:(盖章)
姓 名 | 性别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992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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