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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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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

      

 

各科、处、室:

为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实干创业,全面完成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经局党组研究,制订《201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抄送: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委办、 市府办、市委组织部

201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201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局各科、处、室。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为使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年度目标考核分两类进行,一类是机关各科室,包括局办公室、职称教育科、公务员管理科、仲裁法规科(含仲裁院)、就业培训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含工伤认定中心)、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信息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另一类是各下属单位,包括社保处、医保处、农保处、就业处、劳动监察大队、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各科处室的职能工作情况,分值为60分,根据各科处室职能、任务制定考核内容、分值及扣分标准(具体内容另行发文),另一部分是公共部分,分值为40分;年终两部分分别打分,尔后相加得总分。

(三)公共部分

1、配合全局工作(10分)

1)根据局党组统一安排,配合、支持做好全局中心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态度积极,配合得力的得7分。受到市党政主要领导、新闻媒体或“两办”督查通报批评的,每例扣3分;对局党组的决议、决定执行不力,不积极配合的,每例扣2分;在全局性会议上被局领导点名批评的,每例扣1分;局召开的重要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各科处室负责人离开本市1天以上(包括工会疗养、开会、年休、病假、事假等)未经局长审批,其他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详见永人劳[2007]62号文件),每人次扣1分。

2)按时报送报表和相关材料,得3分;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1分。

2、信息工作(10分)

1)及时更新、管理、解答局门户网站相关内容(具体见“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管理考核细则),5分;

2)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得5分;完成任务80%以上的按比例给分,完成80%以下的不给分。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多人署名按得分数平均计分(各科处室信息任务及计分标准详见附件)。

3、自身建设(20分)

1)爱岗敬业、遵守纪律,4分;无故缺勤、旷工、怠工的,每发现1人次扣1分。

2)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群众满意的,4分;因违反效能监督和形象建设内容事项,投诉经查实的,每次扣1分;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永康市级的,扣2分,金华市级的,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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