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要求增挂劳动监察中队牌子的请示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健全防范机制,强化处置力度、促进企业自律,有效防止和减少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实现工资支付的规范化,努力打造“无欠薪永康”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无欠薪浙江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03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和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永政〔2010〕9号)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无欠薪永康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2〕252号)的要求,更加规范我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认真受理职工投诉、举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在原劳动保障所(科)基础上增挂劳动监察中队的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政上归各镇(街、区)领导,业务上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
特此请示,望批准。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