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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共服务对象跟踪回访工作实施方案
社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永康市纪委、永康市监察局、永康市纠风办永纪(2013)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我社纪检组织的作用,推动社有企业为民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规范服务对象跟踪回访制度,进一步加强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和社有企业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本社的社会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优化我社的社会发展环境,增强供销社的竞争力。
二、组织机构
建立公开服务对象跟踪回访公众领导小组,组长:颜锋;副组长:汪渭、邵绍军、吕永文,吕永文为分管领导兼回访办公室主任;成员:张泽宏、应肖尧、孙林生、胡伟武、吕思进。
三、回访对象
根据我社实际情况,我社回访的服务对象为:社属企业职工、我社参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以及其它与我社发生直接联系的自然人和社会团体、组织。
四、回访内容和形式
回访内容包括本社机关、社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情况;工作作风,服务效能;制度建设、制度创新、便民服务;廉洁自律等情况。
回访形式可根据本机关、企业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问卷调查、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服务事项回访登记表》,由回访工作人员负责填写。对于重点对象要采取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二次回访。
永康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5月28日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本社各领导及领导小组其它成员。 |
永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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