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金华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关于印发〈永康市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实施〉的通知》(永纪〔2013〕1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电子政务为主要载体,以电子监察为重要监控手段,推进科技项目管理使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完善,强化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推进全市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科技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经费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额拨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二)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方面,是否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开展研发和产品产业化生产,包括实际建设情况、指标完成情况。
(三)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四个严禁”情况,即严禁挤占挪用课题经费和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严禁变相从项目直接费用中提取劳务费用谋取私利,严禁编制虚假预算套取项目经费,严禁项目经费脱离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监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份)。制定和下发实施方案,成立“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见附件)。开辟“阳光工程”专题板块,及时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扩大宣传效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9月)。按照市“阳光工程”建设整体要求和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阳光工程”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转变,每月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切实防止信息时效过期、内容陈旧等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对照工作要求,根据前阶段“阳光工程”开展情况,结合社会各界的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和提高。对“阳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完成考核要求。并形成书面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阳光工程”建设是政务公开工作在民生关注领域的具体体现,要充分认识“阳光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之间职责分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结合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梳理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抓好科技项目的信息公开,做好项目立项前、立项中、立项后的信息公开,重点抓好立项项目的立项信息、过程信息及结题验收信息三个环节的公开。及时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加以落实。
(三)完善机制,务求长效。把营造阳光公开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