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6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4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履行《公约》要求,禁止接受烟草企业广告、促销和赞助,已经接受烟草企业广告、促销和赞助的项目或活动要及时终止,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开展“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倡议活动”,降低烟草制品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误导。
二、积极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宣传和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80号部令),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将控烟工作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评。加大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和鼓励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以创建巩固无烟单位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减少烟草烟雾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特别是对女性和儿童健康的危害。
三、全面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原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切实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检查。各医疗单位要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大控烟宣传;结合世界无烟日活动,采取制作控烟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版宣传专栏,举办健康讲座等各种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提高群众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控烟力量,巩固我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成果。
四、提高戒烟服务能力
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控烟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无烟环境布置和控烟宣传教育,要求医务人员提供简短戒烟建议,积极营造戒烟支持环境。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设戒烟门诊,提供专业戒烟服务。
请各医疗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开展2013年世界无烟日活动工作,并将活动照片及文字总结于6月10前报市爱卫办。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