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参加省助理职业指导师培训班培训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 为提高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浙就[2013]18号(附件)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要求各镇(街、区)选派人力社保基层平台的工作人员1-2人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对象、条件按浙就[2013]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培训时间:报名后按省就业局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费用:1.培训费用由省就业专项资金补助。 2.食宿及车旅费由各镇(街、区)负责报销。 希各镇(街、区)抓紧落实、填好附件中的汇总表,在7月16日前上报永康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87173901 附件:《关于举办全省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班的通知》 浙就[2013]18号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