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58号
关于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实训工场
辅助用房项目的批复
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要求审批综合实训工场辅助用房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新建计划第31项),拟在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现校园内扩建教学综合实训工场辅助用房等建筑。
二、项目建筑占地2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5.35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5月15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