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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3〕113号
关于永康市花街中心卫生院
装修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花街中心卫生院:
你院要求审批永康市花街中心卫生院装修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新建项目计划第44项),拟在花街镇倪宅村壶山路116号内对花街中心卫生院综合楼进行改建和装修改造。
二、改建装修面积2769.94平方米,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7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卫生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7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