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3〕112号
关于龙山、象珠、方岩三镇流管所
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你局要求审批龙山、象珠、方岩三镇流管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新建项目计划第48项),拟在龙山镇、象珠镇、方岩镇内分别对龙山流管所、象珠流管所、方岩流管所按所长室、办公室(含民警室)、综合信息室、档案资料室、办事大厅、休息室、男女卫生间等功能设置进行装修并接入互联网络和公安专网等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总投资41.2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8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水务局、消防大队、公安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