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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服领办〔2015〕4号 关于印发《2015年永康市服务业 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2015年省、市工作要点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2015年永康市服务业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2015年永康市服务业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15年,全市服务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美永康、崛起浙中”总目标,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集聚发展”为主线,坚持“商旅活市”、“服务业兴市”战略,深化改革创新,突出重点行业,推进载体建设,加强要素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2015年全市力争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9.6亿元以上,增长8.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完成服务业投资增长18%以上。 一、全面深化服务业改革创新 1、制定出台《2015年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和《2015年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年底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2、配合上级部门全面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服务业平稳发展。2015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5%以上。 责任单位:市现代服务业办、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3、推进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试点工作。启动实施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提升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做好试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完成年度试点绩效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