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价〔2016〕20号
关于城区中心试点区块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易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市区停车收费试点区域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及7月12日市府办召开的城区中心部分区块试行停车收费协调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城区中心试点区块停车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范围
华溪以西、求知路以南、紫薇路以东、永康江以北的区域。
二、停车收费标准
类 型 |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道路停车泊位 | 8∶00— 21∶30 | 1小时内4元/小时,1小时后2.5元/半小时 | 30分钟之内免费;每天每次最高收费30元。 |
21∶30— 次日8∶00 | 免 费 | ||
地面停车场 | 8∶00— 21∶30 | 1小时内3元/小时,1小时后2元/半小时 | 30分钟之内免费;每天每次最高收费25元。 |
21∶30— 次日8∶00 | 免 费 | ||
地下停车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635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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