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6〕220号
关于永康宾馆洗衣房拆建扫尾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宾馆:
你单位要求审批永康宾馆洗衣房拆建扫尾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意见,原则同意在江城路4号现永康宾馆对洗衣房、新厨房、仓库进行后续扫尾工程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墙面粉刷、地面铺设、门窗安装等,装修总面积973平方米,外墙粉刷总面积1993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58.97万元,资金自筹。
四、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原材料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