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拨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根据《永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永人社〔2014〕184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各镇街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2017年上半年的服务经费拨付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财务核算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具体详见附表(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拨付明细表)。
永康市财政局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