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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党员“助力剿劣当先锋”活动的通知
各科(处、室):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剿灭劣Ⅴ类水体的要求,根据《关于开展机关党员“助力剿劣当先锋”活动的通知》(永直机〔201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助力剿劣当先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5月至2017年底。
二、人员
全局党员干部
三、安排
1、开展走访调研。根据我局联系帮扶镇、村的实际情况,将石柱镇云溪村和北大迪溪确定为我局长期联系治水帮扶点。5月份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党员和下属支部书记参加,深入帮扶点走访调研,掌握剿劣现状、水域分布情况、排污口治理情
况,为今后开展联系帮扶打好基础。
2、建立“一周一巡查,一月一报送”制度。根据帮扶点实际情况,由局机关支部和下属各支部轮流,每周一次派党员干部深入帮扶点开展巡河活动,巡河记录以支部为单位报局党总支汇总,局党总支每月一次向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书面汇报。巡河记录主要记录水体和污染源的登记、河道和岸边保洁情况、党员干部开展河道清理、义务植树和水源保护等工作情况等等。
3、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固定组织生活日活动等与当前剿劣活动相结合。利用每月10日的固定组织生活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乡,开展志愿剿劣行动,清理河道、清扫河岸垃圾,巡查乱排污情况,劝诫不文明行为,做好宣传引导。在巡查中发现的严重垃圾死角、重大排污问题,与相关部门和石柱镇做好沟通协调,及时处置。
4、组织开展一次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在河道两边进行义务植树,并经常组织党员进行维护。
5、开展“治水随手拍”活动。全体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好剿劣宣传员、战斗员和监督员,签订“四带头、零排污”公开承诺书,积极发动身边人投身剿劣活动,记录治水故事,每月一次将图文信息报至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科(处、室)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剿
灭劣Ⅴ类水活动列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来,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积极行动。局属各支部和每一名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置活动载体,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沿河道两侧广泛开展种绿护绿、美化绿化行动,在剿灭劣Ⅴ类水活动中当好宣传员、战斗员、监督员,为打赢剿劣攻坚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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