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永嘉县 > 正文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度全县迹地更新造林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朗读

永政办发20083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08年度全县迹地更新造林

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永嘉”建设,现将2008年度全县迹地更新造林工作任务予以下达(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迹地更新实行乡镇负责制,凡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必须在当年进行全部更新,其他迹地尽量在当年进行更新。各乡镇要根据迹地的立地条件确定迹地更新类型,一般采用人工更新造林,人工更新造林确有困难的地段可实行人工促进或天然更新。

二、迹地更新由乡镇政府负责实施,经费除林业部门补助外,可由多种途径筹集。一是责令火灾肇事者投资或投劳;二是发动山林所有者投资或投劳;三是发动企业投资造林;四是组织义务植树;五是乡镇财政投入。

三、县林业部门要做好迹地更新的作业设计指导,并提供苗木,具体负责全县迹地更新造林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和验收。

四、迹地更新任务数列入乡镇人民政府当年的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经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补植,如没有完成任务,要按比例扣分。

五、各乡镇完成迹地更新造林计划内任务的,县林业部门给予适当经济补助。超计划实行造林的,必须事先经县林业部门设计、审批,否则不予补助。

六、对没有完成迹地更新任务的乡、村,县林业部门将按《森林法》有关规定,不予安排林木采伐指标和林业经费补助,直至完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为止。

 

附件:2008年度各有关乡镇迹地更新造林工作任务表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8〕3号.pdf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永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jiaxian/20210529/11832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