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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7〕117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县政府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三个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验收小组,对沿江6个工业重镇和9个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验收。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和现场验证等形式,认真检查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组织部署、宣传发动、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开展情况
从此次检查验收总体情况看,各乡镇、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继召开了排查整治动员大会,邀请消防部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人员对本地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排摸,并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共排查各类企业单位151家,其中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81家,已整改单位68家,未整改单位13家。县消防大队在专项行动期间共排查单位150家,其中重点单位86家,非重点单位64家,核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39份,复查意见书35份,处罚单位33家,处罚金额24.3万元。全县共排模出居住出租房10272户,存在隐患的出租房户数4858户,已整改隐患的出租房户数3323户,整改率为68.4%,取缔出租房户数459户。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措施有力,工作到位,考评成绩突出的单位有沙头镇、上塘镇、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交通局和县民宗局,特此予以表彰。对于考评成绩不够理想的瓯北镇、桥头镇和县旅游局,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验收,我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存在诸多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乡镇、部门工作协调能力不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没有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局面;二是台帐资料收集、档案制作不规范,工作有落实但未能得到具体的体现;三是排查业务能力不强,排查人员对火灾隐患的定义认识不足,《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检查情况登记表》填写不规范;四是抓整治整改工作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整改工作不够不彻底,对整改不力或拒不履行的单位,没有制定一个确实可行的措施;五是宣传报道工作不到位,大部分被检查验收乡镇普遍没有制定相关的宣传报道方案,普查整治的氛围不浓;六是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阶段无小结、活动无总结,大多数乡镇未召开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检查验收组对验收的总体情况向乡镇、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当场反馈,并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特别是要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针对此次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要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理清工作思路,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决执行上级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铆足干劲,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
二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发现问题、剖析原因、破解难题的能力,做好台账资料收集,规范档案制作,及时进行“补课”。
三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三合一”排查、居住出租房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排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消防业务能力,县消防大队要积极主动的“走出去”,开展消防业务教育培训。
四要建立健全企业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已整改的企业单位要进行一次“回访”,做好查漏堵疏。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要紧盯不放,抓紧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要有采取切实可行强制措施严令停产停业。
五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各种媒体报道专项整治中好人好事,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提高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同时要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活动氛围,悬挂各种宣传标语、横幅,发放消防宣传单。
附件:1、各乡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验收情
况汇总表
2、各部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验收
情况汇总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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