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全面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通过广大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全县目前已建成新农村电气化乡镇13个、电气化村272个,较好改善了农村电力管理水平和供电服务质量。为了全面推进我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按照2010年我县成功创建新农村电气化县的目标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创建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经县电业局、经贸局、农办三个部门联合确定,2010年我县计划创建新农村电气化村20个、电气化乡镇5个,(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并成功创建新农村电气化县。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部署,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三)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部门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积极实施,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认真整改,严格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对不能完成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的相关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和通报批评。
(四)整体协调推进。新农村电气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千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整体推进。各乡镇和县电力、经贸、农办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县广播电视台及各通信单位要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线路清理,确保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按时推进、如期完成。
(五)营造创建氛围。要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努力调动村级的积极性,并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先进事迹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永嘉县2010年新农村电气化创建责任分解表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永嘉县2010年新农村电气化创建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时间要求 | 责 任 单 位 | 配 合 单 位 |
1 | 2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创建验收(瓯北镇:花岙村、北岙村、半岭村;鹤盛乡:黄坑村、下岙村、罗川村;东皋乡:下家岙村;碧莲镇:碧莲上村、碧莲下村、东边村、新岙村;枫林镇:枫岙村、陈洋村、福田村、外洋村、包岙村;黄南乡:林坑村;上塘镇:路口村、柯师湾村;界坑乡:盛山村) | 5月中旬 | 瓯北镇人民政府 鹤盛乡人民政府 东皋乡人民政府 碧莲镇人民政府 枫林镇人民政府 黄南乡人民政府 上塘镇人民政府 界坑乡人民政府 县电业局 | 县经贸局 县农办 |
2 | 5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创建验收(瓯北镇、碧莲镇、东皋乡、鹤盛乡、枫林镇) | 6月初 | 瓯北镇人民政府 碧莲镇人民政府 东皋乡人民政府 鹤盛乡人民政府 枫林镇人民政府 县电业局 | 县经贸局 县农办 |
3 | 已通过电气化乡镇、村进行回头看与整治 | 4月至6月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县电业局 | |
4 | 各村村容村貌、街道整治 | 6月上旬 | 县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电气化行政村两委 |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时间要求 | 责 任 单 位 | 配 合 单 位 |
5 |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宣传 | 6月上旬 | 具有电气化村的各乡镇人民政府 | 各电气化行政村两委 |
6 | 电气化县GDP指标的调整(人均大于3.5万元) 电气化乡镇GDP指标的调整(人均大于2.5万元) 电气化村GDP指标的调整(人均大于2.5万元) | 6月上旬 | 县经贸局 | 县农办 各电气化行政村两委 |
7 | 成立了有乡镇负责人参加的用电协调小组 | 6月上旬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8 | 新闻报道宣传 | 6月开始 | 县委宣传部 | 县电业局 县经贸局 县农办 |
9 | 电气化县预验收 | 7月中旬 | 县电业局 县经贸局 县农办 | 县委宣传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电气化行政村两委 |
10 | 电气化县验收 | 10月 | 县电业局 县经贸局 县农办 | 县委宣传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 电气化行政村两委 |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3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