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永嘉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奖励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八日
永嘉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奖励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先点后面、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以组织更多企业达到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为目标,扶持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二、奖励范围及对象
(一)奖励范围
我县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泵阀、教玩具、纽扣、拉链、服装、鞋革、机械、电器、建筑等所有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二)奖励对象
1、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安全生产标准,积极实施创建达标活动,首次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
2、前三年没有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受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奖励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奖励标准
1、符合条件的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奖励2万元;
2、符合条件的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奖励5万元(已受过市级安全标准化奖励的达标企业升级到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再奖励2万元);
3.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奖励10万元(已受过市、省级安全标准化奖励的企业升级到国家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增加奖励的差额部分)。
(二)安全标准化奖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四、申拨程序
符合安全标准化奖励条件的达标企业,应按要求填写并申报《永嘉县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报县安监局复核,再报县财政局审核拨付。
附件:永嘉县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
永嘉县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 企业性质 | | |
单位地址 | | 所属地区 | | |
所属行业 | | 产品规模 | | |
企业法人 | | 安全员 | | |
安全标准化领导组成员 | | |||
安全标准化考评 | □ 国家级 | □省级 | □ 市级 | |
前三年事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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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内容及效果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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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标准化升级 | 是□否□ | 原标准化等级 | | |
是否属增加奖励 | 是□否□ | 申请奖励金额 | | |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 | ||||
县经济贸易局初核意见: (盖章) |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复核意见: (盖章) | ||||
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