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永嘉县名牌商标认定条件具体标准》,经县第九届名牌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县人民政府决定,认定“罗”等18枚商标为永嘉县第九届名牌商标;确认延续“雄冠+图形”等10枚商标为永嘉县第九届名牌商标,现予以公布。
浙江赛王鞋业有限公司的“赛王+图形”商标、浙江路遥鞋业有限公司的“路遥”商标、永嘉县卡里法特服饰有限公司的“卡里法特+CALORYFAD”商标、浙江锦泰织带有限公司的“锦泰+图形”商标、开维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HCV+KS图形”商标、浙江大田机器有限公司的“大田+图形”商标、浙江三和科教仪器有限的“三和”商标、温州美莉达装饰扣有限公司的“美莉达”商标、浙江云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云广+图形”商标、天胜阀门有限公司的“TS+图形”商标未提出确认延续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不予确认延续,撤消其永嘉县名牌商标资格。
希望获得永嘉县名牌商标的企业再接再厉,抓住机遇,锐意进取,积极争创市知名、省著名和中国驰名商标,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打造永嘉品牌强县再创新功。
附件:1.永嘉县第九届名牌商标认定名单
2.永嘉县第九届名牌商标确认延续名单
二○一○年四月七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3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