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55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政府机关开展使用正版软件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
各乡镇和县直属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WPS Office、Microsoft Office等)、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凡使用未经授权的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需要的正版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
(二)督促检查阶段(
(三)常态整改阶段(2011年以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常态性督促检查工作,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要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做好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要加强计算机预装软件和应用软件的质量管理,督促软件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县文广新局要会同经贸、公安、工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软件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附件: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自查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单位使用软件情况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领导(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自查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 正版 | 非正版 | ||
软件名称 | 数量 | 软件名称 | 数量 | |
办公软件 | | | | |
杀毒软件 | | | | |
计算机 算机量 | 计算机共 台,其中台式 台,便携式 台。 | |||
整 改 方 案 | |
说明:(1)凡未经授权的办公、杀毒软件,均为非正版软件。
(2)各地各部门于
主题词:文化 正版软件△ 工作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3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