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永嘉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服务和管理,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设置永嘉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为承担我县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县政府直属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本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政策规定;
(二)统筹安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督查、考核、指导所辖乡镇(街道)和县级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教育、维权等工作;
(四)负责建设流动人口、县内跨乡镇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录入、统计、分析有关信息,并向职能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信息;
(五)负责管理、使用和教育培训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流动人口精神文明建设、流动党员登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租房整治、计划生育、居住登记、劳动保障、民政、医疗卫生、流动儿童教育等工作;
(六)受公安等相关部门委托,从事居住证发放及其他专项工作;
(七)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
(八)承担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调研和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宣传、档案、机要、督办、统计、保密、信访、后勤事务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组织编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二)信息采集科
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做好流动人口专管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制定有关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对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队的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三)宣传服务科
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调查研究流动人口工作的有关信息动态,为上级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人员编制
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事业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干部职数3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