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永嘉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方案
白内障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已成为致盲的首要因素。“十一五”以来,我县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力度,实施了“视觉第一中国行动”、“ 慈善光明行”、残疾人共享小康康复助明工程等项目,免费为全县 1571例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但是,由于白内障属于老年常见多发病,我县每年新发生白内障患者300人左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直接惠及老年贫困人群的长期系统的医疗救助工程。为确保实现白内障患者“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成功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根据《浙江省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是贯彻实施 “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保健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开展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我县医疗技术资源,本着及时、方便的原则,建立白内障复明无障碍长效运行机制。对全县白内障患者普遍实施复明手术,使贫困的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和手术,让广大白内障患者告别黑暗、重见光明、走向新生活,达到“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努力实现对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全部提供康复服务,其中:年接受白内障手术数占手术指征数的白内障患者的85%以上,白内障手术量达300例以上;白内障患者人工晶状体植入率达90%以上,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的患者达90%以上,术后无严重并发症。同时,建立白内障复明长效运行机制,力争达到新发生一例、发现一例、治愈一例、康复一例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无障碍。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财政、民政、人劳社保、宣传、残联等多部门协调运作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纳入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卫生工作“十二五”规划、相关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建立白内障无障碍专题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工作,形成县、乡镇、村(居委会、社区)三级有专人负责的白内障无障碍工作网络,建立白内障手术数据库。
(二)白内障患者筛查无障碍。建立白内障患者筛查制度,每年严格按照筛查标准组织医疗队下乡为白内障患者筛查诊断,有计划地组织拉网式筛查,掌握白内障人数并登记造册,确保贫困患者不被遗漏,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材料。
(三)白内障防治认识无障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白内障防治知识、白内障手术优惠政策等,不断提高全民的爱眼护眼意识,使公众知晓率达80%以上。
(四)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政策,整合本县康复资源为患者提供就近、便捷、长久可靠的医疗服务,力争患者能得到就近实施治疗、手术。要建立术后随访制度,负责对患者的长期跟踪服务,避免和及时处理并发症等有关情况,确保无严重并发症发生。
(五)患者手术费用无障碍。手术实行最高限价,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险、民政救助、残联项目补助办法,使每名白内障患者都能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手术。
(六)白内障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由县政府牵头,残联、卫生、民政、财政、人劳社保、宣传、教育、各乡镇、定点手术医院等部门和单位参与,有计划地对筛查输送病员、医疗手术服务、宣传教育、承担费用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和检查,保证白内障复明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乡镇、卫生部门、残联要在全面掌握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象底子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白内障患者到定点医院实施白内障手术,力争做到发现一例、医治一例。
四、职责分工
县残联:负责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指导乡镇做好白内障患者的调查摸底、筛查工作,掌握本县白内障患者基本情况,对有经济困难的白内障患者做好手术费用减免、补助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定点医院的复明手术工作,重点组织好贫困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工作,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数据库。
县财政局:负责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所需规定经费的落实和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卫生局:负责定点医院的组织管理、设备配置、专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残联等部门深入基层对白内障患者开展筛查、宣传普及白内障相关知识、对定点医院进行评估监督;督促定点医院做好术前、术中、术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好并发症等问题,保证手术质量。
县民政局:深化确定城乡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白内障患者,除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补助部分外,一律纳入城乡医疗救助,确保贫困白内障患者及时接受手术。
县慈善总会:做好慈善光明行活动,为更多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新闻信息中心: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利用“爱眼日”、“助残日”、“卫生日”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的目标、意义及相关知识,做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宣传报道;设立宣传橱窗、制作专题片,开展防盲治盲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白内障的知晓率。
县人劳社保局:制定并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等对白内障患者的优惠政策;对享有公费医疗、医疗保险的白内障患者,及时按规定报销手术费用。
县教育局:做好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眼保知识、白内障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做好辖区白内障患者的调查摸底、筛查登记、审批上报工作,确保贫困白内障患者无遗漏。
定点医院:建立筛查队伍,组织医务人员负责常见眼病防治,白内障复查,做好术前术中术后的服务工作。组织眼科医务人员定期到乡镇开展防盲治盲知识宣传及送医上门服务。
村(居委会、社区):负责辖区白内障患者的登记工作,做到发现一例,及时登记与上报,防止出现患白内障一年以上因经济条件不好,延误复明手术治疗时机的情况发生。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份)
1、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任务,各镇各单位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并开展工作。
2、县、乡镇、村(居委会、社区)三级联动,通过广播、电视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政府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意义及救助补贴等相关政策规定,动员患者就近报名登记,接受手术治疗。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6月份)
1、成立白内障筛查工作小组。由县残联牵头,民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等参与,负责筛查工作。
2、建立基层筛查队伍。各乡镇建立筛查队伍,人员从基层站所抽调组成,村(居委会、社区)人员参与。卫生部门负责对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普查登记造册。县残联负责统一印制《白内障患者初查登记表》。各乡镇要对白内障致盲残疾人进行逐村、逐户、逐人调查,并汇总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人。
(三)筛查复查核定阶段(2011年7月至8月份)
乡镇、村(居委会、社区)负责组织登记在册的人员到指定地点,由手术医院复查核定并填写《白内障患者复查登记表》,一式两份,自存一份,县残联一份。
(四)实施手术阶段(2011年9月至10月份)
1、县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手术医院医疗技术、设备等的充实和加强,保证手术质量。
2、手术医院要抽调政治思想好、有奉献精神、技术精湛的医护人员,成立医疗组。
3、实施手术前,医疗组要对手术对象进行最后全部复查、审定,要有完整的手术方案,由手术对象本人或委托人签署手术意见书,确保手术万无一失。
4、手术后,医院应对手术对象用药或留院观察,对术后出现并发症的人员,要及时处理,费用按本方案的“手术费用补助办法”处理。如出现医疗事故,按照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至12月份)
根据《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要求,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成员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并及时向市政府残工委提出验收申请。
(六)长效管理阶段(2011年开始)
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日常工作机构。白内障致盲残疾人筛查、转介、诊断、治疗、经费来源、费用支出等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完备。有需求的白内障致盲残疾人全部能够得到复明手术。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活动是惠民利民的德政、民心、爱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二)精心组织,把握重点。各乡镇、各单位既要着眼长远,按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又要立足当前,彻底解决现存白内障患者复明问题。要结合实际,突出阶段性任务,集中精力,精心组织,打好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活动攻坚战。
(三)严格管理,注重实效。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根据创建任务筹集、落实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白内障患者提供检查、建档、输送、回访等全方位服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主题词:民政 白内障无障碍县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9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