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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2011年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2011年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永嘉县2011年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管理,确保实现2011年万元GDP能耗下降3%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按照目标明确、职责明确、奖惩明确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部门的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政策导向、舆论监督、责任追究的作用,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考核对象

(一)A类考核对象:瓯北功能区管委会(浙江永嘉工业园区管委会)、上塘功能区管委会等2个功能区管委会,桥头镇、桥下镇、沙头镇等3个镇政府,东城街道、北城街道、南城街道、江北街道、东瓯街道、三江街道、黄田街道、乌牛街道等8个街道办事处;

(二)B类考核对象: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岩头镇、枫林镇、岩坦镇、鹤盛镇等7个镇政府;

(三)C类考核对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统计局、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供电局等10个县级重点涉能部门。

三、考核内容

2011年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工作职责,以及《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永嘉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91号)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年终指标考核与平时检查监管的记录台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

五、考核结果

考核计分,采用100分制。设“节能目标”和“节能措施”两个项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其中,考核分在85分(含)—100分为优秀等次,75分(含)—85分为良好等次,60分(含)—75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考核标准见附件)。

六、考核奖惩

(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功能区管委会、有关镇政府(街道)、县级重点涉能部门的评价考核结果经审定后,报县考绩办作为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和实绩,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对考核为优秀等级,思路创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由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5万元考核奖励考核结果将作为有关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条件。

(三)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功能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县级重点涉能部门,取消综合类评优评先资格。在考核结果公布一个月内,有关单位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的,由县考绩办依据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节能降耗工作中存在瞒报、虚报、拒报情况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七、督查工作

全面落实节能降耗督查制度,节能降耗工作督导组开展专项督查活动,重点督查2个功能区管委会、10个镇政府、8个街道办事处、10个重点涉能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落实情况。县府办、县节能办要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永嘉网》要开辟节能降耗专栏,公布工作动态。

八、其他事项

(一)未列入本办法考核对象的其它镇和部门,要积极抓好本镇、本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重视节能降耗组织领导,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节能法规政策,加强节能降耗管理,落实有效措施。公共机构节能,按照有关节能监管规定,由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制订节能考核体系纳入当年度县级机关和镇考绩法。

(二)各单位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计入当年度县级机关和镇绩效考核总分。

(三)本办法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县节能办负责解释。

附件:

1.2011A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2.2011B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3.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附件1

2011A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考核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70分)

30

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8%)得基本分3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最多加1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20

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增幅控制在12%以内)得基本分20分,增长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20

万元服务业增加值电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6%)得基本分20分,降低率每增加 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 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30分)

4

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并及时上报节能降耗信息和总结材料,4分。

6

加强节能宣传工作

1.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2.举办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灯推广活动,3分。

10

分解和落实节能降耗目标

1.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企业,并签订年度节能责任书,4分。2.督查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完成率达90%以上得6分, 80%以上得4分,70%以上得2分,70%以下不得分。

4

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4分。

6

加强和完善能源统计队伍

1.充实能源统计机构和人员,1分;

2.完善能源统计制度,1分;

3.按季上报服务业增加值及能耗电耗数据,4分。

小计

100

 

 

 

 

 

 

附件2

 

2011B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考核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分)

60

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增幅控制在12%以内)得基本分60分,增长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40分)

10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

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职责分工明确,得10

10

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并及时上报节能降耗信息和总结材料,10分。

10

加强节能宣传工作

1.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5分;

2.举办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灯推广活动,5分。

10

加强和完善能源统计队伍

1.充实能源统计机构和人员,5分;

2.完善能源统计制度,5分;

小计

100

 

 

 

 

 

附件3-1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发展和改革局)

 

考核

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

20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目标得20分,完成目标的90%18分,完成80%16分,完成70%14分,完成60%12分,完成50%10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目标的10%2分,最多加4分。

40

万元服务业增加值电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6%)得基本分40分,降低率每增加 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 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20

加强服务业节能宣传教育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10分;

2.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10分。

20

大力加强和扶持服务业发展

制订并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上报服务业统计数据,10

小计

100

 

 

 

 

附件3-2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经济贸易局)

 

考核

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

30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目标得30分,完成目标的90%27分,完成80%24分,完成70%21分,完成60%18分,完成50%15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目标的10%2分,最多加6分。

30

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8%)得基本分3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8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2分;

2.举办财政补贴的节能灯推广活动,2分;

3.定期组织节能知识方面的培训,4分。

10

加大节能降耗项目投入

建立重点节能技改项目50个以上的项目储备库,并取得实效,得10分。

6

加强节能源头管理

实现固定资产项目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率达100%,得6分,完成90%5分,80%4分,70%3分。

6

创建节能示范单位

每完成1个节能示范单位得1分,最多得6分。

10

清洁生产审核

完成目标任务10家得10分,每增(减)1家加(减)1分,增减不超过5分。

小计

100

 

 

 

附件3-3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教育局)

 

考核

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

教育系统电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3%)得基本分6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10

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2.在学校张贴节电节水标语或提示牌,2分;

3.举办以节约能源为主题的征文比赛,5分。

12

落实教育系统节能工作政策

1.建立教育系统能源消耗考核制度,出台并实施教育系统节能降耗具体的考核办法,6分;

2.每季公布教育系统各学校用电情况,6分。

6

树立学校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典型

树立节能产品使用典型学校2个以上,6分。

5

上报节能降耗信息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7

提供能耗基础计算资料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上年、本年度教育系统电耗数据得7分。

小计

100

 

 

 

 

 

附件3-4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规划建设局)

 

考核

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

建筑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5%)得基本分6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6

加强节能节水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2.推广节水技术、产品三项以上,3分。

10

落实节能节水工作政策

1.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领域实际制定出台相关节能节水工作意见,5分;

2.监督所属领域执行节能节水法律法规政策,

5分。

3

节能示范单位建设

完成1个节能示范单位,3分。

5

淘汰落后产能

淘汰18门(含18门)以下粘土砖瓦窑5座以上,5

5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5

商品住宅和公共

建筑节能达标管理

确保100%的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5分。

6

提供能耗、水耗基础计算资料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得6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小计

100

 

 

附件3-5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交通局)

 

考核

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

营运车辆人公里油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5%)得基本分60分,降低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6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3分;

2.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8

落实节能工作政策

1.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领域

实际制定出台相关节能工作意见,4分;

2.监督所属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4分。

5

上报节能降耗信息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13

交通营运车船年限(车龄、船龄)标准执行率

全部按规定执行得13分,完成80%12分,70%11分。

8

做好交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企业)的节能、节水管理和节能降耗统计工作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得8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小计

100

 

 

 

 

附件3-6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卫生局)

 

考核

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

卫生系统营业额电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3%)得基本分60分,降低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8

加强公共节能宣传教育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3分;

2.在医院张贴节电节水标语或提示牌,2分;

3.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10

落实卫生系统节能工作政策

1.建立卫生系统能源消耗考核制度,出台并实施卫生系统节能降耗具体的考核办法,5分;

2.每季公布卫生系统用电情况,5分。

4

树立卫生系统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典型

树立卫生系统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典型2个以上得4分。

5

开展卫生系统用电情况抽查

开展室内空调、电脑、照明等用电情况抽查5次以上,得5分。

5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8

提供能耗基础计算资料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上年、本年度卫生系统电耗数据得8分。

小计

100

 

 

 

附件3-7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统计局)

考核项目

基本分

考核内容

     

节能

目标

30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目标得30分,完成目标的90%27分,完成80%24分,完成70%21分,完成60%18分,完成50%15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目标的10%2分,最多加6分。

能源统计监测措施

5

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5分。

10

完善能源生产消费统计指标体系

1.健全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等涵盖全社会生产、生活所需能源产品的统计指标体系,3分;

2.健全能源生产消费统计核算制度,补充能源供应部门缺乏所需能源产品数据资料,3;

3.完善部门能源统计资料,2;
4.
督促规模工业企业按时如实填报能源统计报表,2分。

10

完善能源监测体系

1.监测规模以上工业和重点企业能耗情况,2分;

2.监测高耗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情况,2分;

3.监测节能技术和建筑节能材料使用情况,2分;

4.监测能源品种结构变化情况,2分;

5.监测分产业的节能降耗情况,2分。

35

完善GDP能耗指标公告和预警制度

1. 每月要向县节能办及时提供用能单位的产值能耗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产值能耗指标不降反升的用能单位名单,11分;

2.每季提供沿江六镇考核指标的完成数据(包括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服务业电耗、规上产值电耗增速等考核指标)以及相关指标不降反升的乡镇名单,8分;

3、每季提供全县能源供需情况,8分;

4.每季提供全县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等指标,8分。

10

认真做好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1.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建设,设置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和配备相应工作人员,6分;

2.做好能源统计监测业务培训工作,4分;

小计

100

 

 

附件3-8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

 

考核

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

宾馆(星级饭店)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5%)得基本分6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6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1.开展经常性节能节水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3分;

2.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10

落实节能工作政策

1.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出台相关节能工作意见,5分;

2.监督所属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5分。

5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5

节能技术、产品推广

新建星级宾馆、饭店在空气调节和照明上采用节能设备率100%5分,90%4分,80%3分。

8

宾馆、饭店等用电情况抽查

开展空调、电脑、照明等用电情况抽查5次以上,得8分。

6

负责宾馆、旅游行业重点用能单位(企业)的节能、节水管理和能源消耗统计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得6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小计

100

 

 

 

附件3-9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考核

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

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电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电耗下降3%)得基本分6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6

加强公共节能宣传教育

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3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10

落实公共节能工作政策

1.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考核制度,出台并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节能降耗具体的考核办法,5分;

2.每季公布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用电、用油情况,5分。

8

树立公共机构节能典型

树立公共机构节能典型2个以上得8分。

5

开展公共机构用电情况抽查

开展室内空调、电脑、照明等用电情况抽查10次以上,得5分。

5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6

提供能耗基础计算资料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得6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小计

100

 

 

 

附件3-10

 

2011C类考核对象节能降耗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供电局)

 

考核

项目

基本分

考 核 内 容

     

节能

目标

60

线损率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至6.5 %以下)得基本分60分,每多降0.1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节能

措施

6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3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5

电网建设

完成年度电网建设计划,5分。

5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

通过3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的验收,5分。

12

有序用电管理

1.积极落实县政府提出的限电、停电措施 6分;

2.制定科学有序用电方案, 合理安排企业轮休,6分。

5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7

提供能耗基础计算资料

1.每月向县政府提供全社会用电情况监测分析3分,每少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得4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小计

100

 

 

 

 

 

 

 

 

 

 

 

 

 

 

 

 

 

 

 

 

主题词:节能降耗 考核  印发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各行业协会。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6印发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9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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