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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永嘉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永嘉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2011年永嘉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十二五”期间我县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依然繁重。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县单位GDP综合能耗要下降3%,相对于我县综合能耗水平偏低的实际,今年的指标压力依然很大。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目标,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纵深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制定2011永嘉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1年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目标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等方面深挖潜力,2011年单位GDP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3%以上;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8%以上;服务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6%以上;全社会用电量增幅控制在12%以内,其中工业用电量增幅控制在10%以内,努力实现用能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二、实施推进节能降耗“十大工程”

着力抓好重点用能领域节能,继续拓展节能降耗工作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效。

1.实施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程

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奖惩制度,将重点用能企业纳入县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专项考核体系。年耗能5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由县经贸局负责监管并签订年度节能责任书,年耗能500吨标准煤以下企业,由所在地镇(街道)负责监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安排一定引导资金对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扶持。实施能源监测,掌握低效用能设备情况,对既有的低效电动机、风机、水泵、锅炉等高耗能设备一律予以更新淘汰,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电机及变频调速等节电技术,全面完成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开展以余热余压利用、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变频调速技术、系统能源优化等为主的节能技术改造;加快电网建设,优化配电网供电范围,推广节能型主变,降低线损,制订年度线损率指标计划,层层分解到每条10KV线路和台区,确保电网线损率降低至6.5%以下。

责任单位:该项工程由县经贸局和县供电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2.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工程

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大力发展节能型建筑。统筹考虑城乡空间布局,研究制定我县建筑节能工作方案。现有高耗能公共建筑要制订计划实施节能改造,并积极制定用能系统运行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对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得开工、验收,确保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50 %以上达到节能50%的标准。积极推动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建立完善建筑能耗统计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

责任单位:该项工程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3.实施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工程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管理,研究制定我县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科学规划交通运输网络结构布局,加快交通基础建设,推动形成完善、配套、高效、安全和能源节约的综合运输网络系统。优化运输结构,引导和扶持运输企业实行专业化分工协作和规模化经营,提高运输效率和运输资源的利用率。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逐步实现货运无缝衔接和客运零换乘。强化年检年审,按期淘汰落后车辆;建立城乡衔接交通枢纽工程,降低营运单位增加值能耗5%以上。建立重点运输企业能源消耗统计定点定时报告制度,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耗情况,并加强监督与考核。

责任单位:该项工程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实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程

由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机构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级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政府机构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出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照明灯具更换节能灯具工作方案,除特殊用途外,照明灯具一律要更换成节能灯具。进一步实行公共机构办公设备“零”待机能耗计划,通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标准,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有效降低待机能耗。做好用电定额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并提交用电定额管理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要求。确保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电耗同比降低3%以上。

责任单位:该项工程由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5.实施推进商业和民用节能工程

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制定不同行业用能定额、能耗限额等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年耗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场、宾馆、金融服务场所等考核。推广使用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技术。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温、隔热及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等方面的能效系统设施改造。引导零售企业采购和销售节能产品;增加民用节能电器及节能灯普及率;要求全县商品零售场所有偿向消费者使用塑料购物袋,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积极开展创建“节能型商贸企业”和“节能型家庭”试点活动。

责任单位:该项工程由县经贸局、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县妇联分别牵头,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6.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工程

积极推动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加强和扶持服务业发展。突出抓好旅游等重点服务业,积极培育工业设计、创意、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动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继续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大力改造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全力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活动。实现装备制造业跨越发展,进一步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含量,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1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上升3个百分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1个百分点以上。

责任单位:该项工程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经贸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7.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程

通过利用节能减排倒逼与资源能源约束机制,加快淘汰“两高五小”领域的落后产能。根据产业导向目录,加快淘汰小造纸、小印染、小电镀、小铸造、小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加快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投入使用,确保有效运行,取得实效。在造纸企业集聚区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淘汰周边一批低效小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造纸企业兼并重组和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淘汰单条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生产线。依法关闭严惩污染环境的小电镀企业,逐步淘汰电镀槽在1万升以下电镀生产设备。

责任单位:该项工程由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分别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8.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工程

科技部门要加强节能技术产品的创新和应用推广,加大对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与环保产业的科技投入,在科技项目立项上优先安排重点节能项目,2011年计划立项3个节能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针对自身主要工艺和重点用能设备开展节能降耗攻关,开发应用先进节能技术。重点围绕洁净能源技术、替代能源技术、节油节电技术、绿色照明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等方面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科技项目。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扶持新能源、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支持开发和利用小水电,加快地热(水冷)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推广醇类燃料、沼气和秸秆气化发电等生物质能技术。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无极灯等节能产品,科学安装管理路灯照明、广告照明和其他亮灯工程设施。在节能专项资金投入上,财政部门要做好节能专项资金的预算,每年按财政收入有增长,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每年有增加。2011年计划推广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灯5万只以上。

责任单位:由县科技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能源办、县质监局、县供电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9.推进农村节能工程

加快淘汰和更新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农村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净化沼气工程5个,总容积约800立方米;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10平方米。做好农村节电工作,引导农村家庭购买节电新家电,提高农村节能降耗意识。加大电网改造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力度,完成新农村电气化村验收30个,合理布局配电网络,推广和应用节能技术、产品,采用新增节能型变压器。

责任单位:由县农业局、县能源办、县供电局分别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10.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比重达80%以上,万块标砖能耗下降2%;推广应用散装水泥,水泥散装使用率达72%以上,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实现木材节约代用,木材(原木)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引导资源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逐步提高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等废弃物的利用率。加强废旧回收处理为重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我县废旧回收处理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项目总投资2.4亿元,一期发电量7500千瓦,将会使我县的生活垃圾基本上得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切实推动资源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该项工作由县规划建设局、县经贸局分别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三、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力度

1.完善节能降耗预警机制

按照确保实现年度节能降耗的目标要求,修订实施《永嘉县节能降耗预警方案》,加强节能降耗预警工作。节能降耗应急预案主要以控制本县用电增长比例为主,根据逐月完成年度节能降耗任务情况,重点针对高耗能行业、企业与项目制定限产、轮产、停产、停建等主要措施,根据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启动节能降耗应急预案。

2.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加强对企业、行业的用能指导,并作为淘汰落后产能、新上项目和评判企业能效水平的主要依据。建立区域产业能效标准,并以此标准作为依据,制订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措施,明确新上项目的能评规范,以确保本县节能降耗任务完成。树立节能标兵,鞭策节能落后企业,按行业分类,对造纸、铸造、化工、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费和单位产品能耗情况进行对标管理和能耗水平排序。对能耗水平未达标的企业、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按国家限制类目录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

3.严格实行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建立以评估、评价、优化用能、强化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全面、全过程能效管理机制。强化源头控制,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永嘉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实行标准公开、评价公开、结果公开,并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加强项目竣工投产后的能耗评价,对新建项目试生产6个月后进行项目能源利用的后评价,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对实际运行能耗水平高于节能评估报告书中能耗水平10%以上的项目,督促限期改进,并征收惩罚性电价;加强日常跟踪监管,对已正式投产的企业(项目)和现有企业,实行能效对标管理,实施超限额加价政策。

4.建立有序运行、保障稳定的电力调控机制

针对全县电力总体平衡、紧运行的供用电形势,2011年夏、冬季全县将可能出现10万千瓦左右的电源性缺电,及早修订完善全县有序用电应急预案,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低产出企业用电为重点,科学调度,及时启动错避峰和有序用电应急预案,做到“有保有压”、“停机不停线”,确保供用电的正常秩序和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要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严控高能耗单位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凡变压器报装容量315KVA及以上的工业项目和200KVA及以上的非工项目,需经县节能主管部门审查,供电部门方可予以用电报装。

5.加大节能监督监察力度

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每年组织开展节能降耗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落实9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管员”持证上岗。对违反节能降耗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加强能源监察队伍建设,提高节能工作业务水平。制订节能执法监察实施计划,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和震慑作用的节能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检查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有关单位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肃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事件,对浪费能源的现象进行曝光,并依法处置。

四、加强节能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

1.加大节能项目投入力度

修订完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用于政府性的节能工作经费奖励,企业节能示范项目和节能技改项目的补助,节能集聚平台与信息化平台建设,节能中介机构培育,节能技术研发推广与节能培训等。建立重点节能技改项目50个以上的项目储备库,推广实施15项重大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将技术含量高、节能效果好、示范作用大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力度。按区域、行业特性,继续推进节能示范项目、节能改造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建设,发挥技术节能的支撑性作用。组织实施锅炉能效测试、电平衡测试、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能源审计等工作,探索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能效测试等综合性、全方位的评估工作,深入挖掘节能潜力。以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培育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011年计划推进1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建10节能降耗示范单位。

2.增强金融信贷调节功能

根据《永嘉县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大力拓宽节能资金投入渠道,为节能降耗行动提供资金保障。加大金融机构对节能降耗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信贷支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信贷投放,建立信贷支持节能降耗技术创新和节能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县经贸局与金融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节能降耗信息通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产业政策和企业节能相关信息。

3.加强宣传,营造全民节能的良好氛围

各镇(街道)和部门要合力合拍、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节能工作新格局。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以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为重点,推广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宣传报道力度,普及节能知识,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节能氛围。

五、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责任考核

1.明确节能目标责任主体

建立以政府为调控责任主体,企业为市场和社会责任主体,各行业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节能降耗工作体系。各镇(街道)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目标和用能总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明确节能工作牵头部门和分工,充实相关机构和人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考核制度

进一步完善对镇(街道)、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考核体系,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发挥节能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大对各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各镇(街道)特别是沿江重点用能单位所在的镇(街道)一定要配设能管员,加强对本区域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工作。开展能源计量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计量管理和统计监测制度,对年耗能5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实行节能降耗监测网络直报制度。各镇(街道)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业镇(街道)和十个重点涉能部门要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按季上报各地各自领域能耗指标情况,为评价考核奠定基础;年终县政府要对节能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表彰和奖励。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降耗△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6印发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9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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